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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和責任
明確義務責任
對象
一般義務
特別義務
違反後果
法人或個人
遵守法律和民防
當局合法命令或指示
違令罪
或
加重違令罪
水、電及電訊等
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實體
服從有權限實體
發出的合法命令
公務人員
(包括視聽廣播承
批實體的負責人)
參與獲指派的
協防工作
加重違令罪
並構成
嚴重違紀行為
參與民防架構的
實體
提供民防數據
加重違令罪
強化資訊有效傳播
建議增設與民防事件有關的
虛假社會預警罪
制裁在宣告進入緊急預防狀態後的
造謠或散佈謠言
行為,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
三年徒刑
強調大眾媒體在傳播當局重要民防資訊方面的
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