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正就修訂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及第6/2004號法律《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並合併為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

公開諮詢期: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

公開諮詢期間將舉行7場諮詢會,其中4場為業界諮詢,3場為公眾諮詢(詳情請點擊『諮詢會』)。我們誠意邀請各界人士出席諮詢會交流意見,市民亦可於諮詢期間就諮詢文本的內容透過以下方式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

(1) 信函方式:郵寄或直接遞交予

  • 澳門十月一號前地治安警察局
  • 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

(有關文件的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的法律制度》的立法意見和建議”)

(2) 電子方式:(點擊此處進入意見收集頁面)

(3) 電話及傳真方式:致電88970381或 傳真88970382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