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社會快速發展,各行各業基於營運的實際需要,使用的危險品種類日趨繁多,但同時亦為社區安全帶來更大的隱患,一旦未能妥善處理而發生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環顧世界各地,由於制度缺失、管理不善以及安全意識不足而導致的危險品意外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市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

有見及此,為解決本澳現時危險品散落社區、規管的法律法規零散等現象,必須建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在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時可能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的一般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正就制度《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進一步完善法案文本。公開諮詢期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諮詢期間會舉行6場諮詢會,其中3場為業界諮詢,以及會舉行3場公眾諮詢會(諮詢會報名),

公開諮詢期間就諮詢文本的內容可透過以下方式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

(1)信函方式:郵寄或直接遞交予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消防局。

(有關文件的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關於《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2) 電話方式:89891633(辦公時間內、中午不設休息)。

(3) 電子方式:(點擊此處進入意見收集頁面)


50秒公開諮詢宣傳短片

監控及預防制度篇

危險品篇

危險品用戶及義務篇

明確具職權的公共當局及諮詢機關篇